罚款提至最高1亿元!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9月1日起施行!
建筑业企业请注意,9月1日起,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付出的“代价”将更大。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加大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一是罚款金额更高,对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以达到1亿元;二是处罚方式更严,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顿,并且可以按日连续计罚;三是惩戒力度更大,采取联合惩戒方式,最严重的要进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
首先,罚款金额设置更高。这次修改普遍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就事故罚款方面,由现行法规定的20万元至2000万元,提高至30万元至1亿元;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事故罚款数额由年收入的30%至80%,提高至40%至100%。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此次,这“三个必须”原则写入了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起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责任体系。
作为八大高危行业之一的建筑施工行业,应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特别是施工一线的人员,更要做到人人参与,安全意识不松懈,从而整体上提升施工安全生产的水平。记者梳理了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此次修改了共计有42条,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有十大亮点:
一是“三个必须”写入了法律。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四是加大了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和违法处罚力度。
五是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
六是对矿山项目建设外包、危险作业等做了针对性修改。
七是增加了违法行为的处罚范围。
八是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最高罚1亿元。
九是高危行业的强制保险制度。
十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公益诉讼制度和事故整改的评估制度。
来源:建筑时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