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项目部必须做到项目经理24小时在岗!不到岗的,一律停工并从严查处!将督导检查
刚刚,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项目部必须做到项目经理24小时在岗,带班检查
围绕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五个到位”要求,严格落实“五个必须”。
“五个到位”,即:
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告知到位、检查到位、培训教育交底到位、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到位等复工安全生产条件。
“五个必须”,即:
1. 复工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参建各方主体关键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共同研究布置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2. 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
3. 项目部必须做到项目经理24小时在岗,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在消除隐患、落实整改、符合要求情况下,经项目总监签发复工通知后方可复工(属地主管部门有其它规定的从其规定);
4. 项目部必须对所有务工人员进行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教育,一次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次是根据当前施工特点、施工流程及方法、主要危险源,开展安全防护基本常识、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知识教育;
5.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加强旁站监理及监理例会等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复工自查,并严格复核,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落实自查或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暂停施工,督促落实整改,同时报属地主管部门。工程项目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查符合复工条件的,应向监督机构报备,监督机构对项目复工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不到岗的,一律停工并依法从严查处
对未开展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对自查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的、未经培训上岗的(项目经理、总监和安全员)等情形而擅自复工的项目,一律停工并依法从严查处。
将于近期督导检查,对《名单》企业承揽项目重点抽查检查
我厅将于近期督导检查各地建筑施工复工安全生产情况,并对《2022年项目被责令停工整改频次较高施工企业名单》中施工企业承揽项目进行重点抽查检查,严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
(供稿:余燕君/编审:王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