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印发重磅文件,自2023年12月3日施行!江苏未来5年建筑业方向定了
11月3日,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规〔2023〕14号),本意见自2023年12月3日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日。
发展方向
持续深化建筑业改革,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做优做强建筑业企业。
目标
到2025年,培育30家智能建造骨干企业,150家具备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的骨干企业。
再过5年左右时间,培育2-3家产值过千亿的建筑业企业以及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示范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建成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
加快推进智能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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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智能建造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以智能建造为突破口,推进传统建造方式向新型建造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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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各地对参与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及产生科研投入的企业给予资金补助,鼓励大型建筑业企业建立科技研发中心,建设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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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进BIM技术在建设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集成应用,并将相关费用在建设项目总投资费用中列明。建立全省统一的BIM设计交付和智能审查数据标准,逐步推行运用BIM技术辅助工程建设报建及施工图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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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研发和推广应用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部品部件智能生产、智能施工管理等智能建造关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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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智能建造项目和企业示范试点,培育一批智能建造领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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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建设领域“智改数转”推进计划,加快推动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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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条件成熟的地区打造智能建造产业园,吸引上下游企业集聚,形成智能建造产业链供应链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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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绿色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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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双碳”目标,强化绿色建造理念,推动发展各专业协同的绿色策划、设计、施工、交付和运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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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政府投资工程创新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一批绿色建造示范工程,结合城市更新,同步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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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绿色施工方式,推广应用装配式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有效应用绿色建造新技术,推进绿色建材采信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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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绿色建造产业链,培育一批具有绿色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勘察设计、建筑施工、部品生产、信息技术等配套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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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建企向基础设施领域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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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建筑业企业进入桥梁隧道、综合管廊、港口航道、地方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工程、轨道交通、电力能源等大型基础设施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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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企业积极参与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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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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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金参与投资且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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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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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建设行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制定符合建设行业特点的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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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在苏央企、国有企业、省内优势企业与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建立结对联合机制,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增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市场拓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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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进入城镇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燃气、公共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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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民营建筑业企业市场准入政策措施,排查、清理对民营建筑业企业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消除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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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企业资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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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建筑业企业的资质证书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可同时申请、同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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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优质企业将总部迁移到我省或在省内设立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的,可按规定直接申请省级审批权限内的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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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支持企业资质升级,对新取得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各地可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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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发挥各自特长,实现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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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工程招标投标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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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招标人自主权,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在全省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推进“评定分离”。(省厅:7月1日起实施!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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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企业设置不平等招标条件,不得脱离项目实际设置不合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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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全省统一的招投标行政监管平台和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监管平台和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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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工程价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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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建设单位执行工程预付款、工资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制度,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0%,不得将未完成结算审计作为工程延期结算、拖欠勘察设计费和工程款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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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及时足额支付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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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投资项目的施工发包承包,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并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制度,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0%,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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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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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互联网+监管”,加强建筑领域监管数据互联共享,逐步推进建筑市场与工程项目审批、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的数字化联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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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打击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招标投标等方面依法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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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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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推广运用“苏建码”,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工资保障、人员配备等实施动态管理。(省厅:凡进入本省施工现场的工人必须申领“建安码!处罚:停工整改、限制企业招投标!先在3个区域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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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危大工程管控,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施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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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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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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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2021年7月,江苏省住建厅印发《建筑业“十四五规划”》。
2022年5月,江苏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3年1月,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推进江苏省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
2023年9月3日,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
未来方向已明朗:
优化建筑产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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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培育一批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工程等综合、甲级资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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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参与传统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积极融入包括5G基站、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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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广物联网、大数据、建筑信息模型(BIM)等先进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中的应用,推动生产装备、施工设备智能化升级,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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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 3D 打印技术、建筑机器人技术运用于建筑部品、构件生产的规模化水平,挖掘 5G 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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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省级层面智能建造产业互联网管理平台和面向不同用户、不同终端,覆盖省、市、 县、企多层级、多角度、全方位的全省智能建造管理平台,包括招投标平台、产业工人管理平台、建材交易平台、机械租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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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优势企业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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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建筑企业进入交通、水利、能源等大型基础设施和市政、新型基础设施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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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将总承包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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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专业承包企业“做专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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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中小型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中小施工承包企业向具有较强专业技术优势和特色的专业设计、专项施工发展,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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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动全省建筑业企业由单一型向综合型发展,由生产经营型向资本经营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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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和推动省内外知名大企业集团与我省优势建筑业企业强强联合,形成优势互补。通过战略合作打造行业龙头,促使产业整合、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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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培育具有装配式建筑整体解决方案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实行集中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方式,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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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造价咨询企业发挥专业优势,从以传统的结算审核业务为主转向全过程造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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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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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投资
切实加大新型基础设施、交通、物流、能源、水利、城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民生、安全保障等领域投资力度,加快构建高水平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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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基础设施方面,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项目建设步伐,布局建设新一代超算、云计算、人工智能平台、宽带基础网络等项目,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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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基础设施方面,全面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干线铁路、高速公路、过江通道等项目实施步伐,推进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建设,加强沿海和内河航道规划建设,列入当年开工计划的项目要创造条件力争提前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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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仓储设施方面,高质量推进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城乡冷链物流、粮食物流枢纽、粮食和物资储备设施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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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基础设施方面,加快电网、油气管网、大型发电工程等能源项目建设,开展海上风电前期工作,推进建设一批集中式光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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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设施方面,加快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实施进度,积极推进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国家水安全专项、区域治理、大中型灌区改造、洪泽湖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扎实开展一批项目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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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用设施方面,重点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快速路网、燃气管网、供排水管网等项目,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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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方面,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太湖水环境治理等工程,加快实施垃圾、污水、固废处理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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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方面,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加强高标准农田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农村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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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基础设施方面,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大“一老一小”服务设施等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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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基础设施方面,加大能源储备、粮食安全、防灾减灾、公共卫生应急等设施投入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各领域重大项目引领带动作用,纳入各级重大项目清单的基础设施项目,慢于序时进度的应逐项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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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智能建造
关键词:BIM、3D打印、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元宇宙。
五大智能建造:建筑产业互联网、数字一体化设计、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部品部件智能生产线和智能施工管理。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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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末,智能建造适宜技术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应用占比50%,培育30家以上智能建造骨干企业,推动建筑业企业智能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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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30年末,智能建造适宜技术在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中应用占比70%,培育100家智能建造骨干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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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35年末,大中企业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普遍应用智能建造适宜技术,培育一批在智能建造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成为全国建筑业智能建造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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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应用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
积极推进先进制造设备、智能设备及建筑机器人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提升各类施工机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加快建筑机器人和装备生产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广应用建筑机器人和智能装备,努力实现少人甚至无人工厂。加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物流管理、3D打印等技术和智能装备的应用。推进工艺流程数字化和建筑机器人应用,全面提升施工质量和效益。
稳定房地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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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高品质住宅。引导房地产企业由住宅开发为主向城市更新、住房租赁、项目代建、物流仓储和养老健康等领域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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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做好城镇老旧小区、危旧房改造,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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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以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城市内涝治理等领域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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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刘成荣/编辑:王宏/责任人:余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