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建筑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
致全市建筑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
泰州市建筑安全协会
(2024年6月7日)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七项法定职责。在全国第 23个“安全生产月”到来之际,特向全市广大建筑企业主要责任人发出如下倡议: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企业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管理措施,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带头熟练掌握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每季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畅通生命通道宣传、演练活动。
三、健全依法治企体系。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聚焦“人、物、环境、管理”四要素,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双标准化”建设,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提升全员安全素质。筑牢安全防线,严格执行安全员“亮身份、吹哨子”制度和安全员配备记录仪开展每日巡检要求;落实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塑造企业安全文化示范样板,营造企业职工共同参与的浓厚安全氛围,真正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五、倡导廉洁从业机制。弘扬“诚信兴业、合法经营、公平竞争”新风尚,牢固树立廉洁从业意识,严格落实市住建局《关于在安全督查检查中严明作风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坚决做好“四个优化”“八个严禁”等相关纪律要求,自觉抵制安全督查检查中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全市广大建筑企业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编辑:王宏/责任人:余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