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后补缴企业所得税
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一)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科目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无余额。
因此,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属于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再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性原则,补税金额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损益影响很大时,账务处理如下:
1、在汇算清缴后,计提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4、如在缴纳年度内计提了“盈余公积”的,需调整“利润分配”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二)报表调整
资产负债表:需调整“应交税费”“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年初数;
利润表:需调整“所得税费用”项目的上期金额;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将“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调整金额在本年金额列的“一、上年年末余额”部分的“其他”行次填列。
二、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
(一)账务处理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补税金额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损益影响较小的,以及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汇算后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均按未来适用法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账务处理如下:
1、汇算清缴后,计提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二)报表调整
补缴税额的账务处理只影响会计报表的年末数和当期损益,无需对会计报表的期初数据及前期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作者:朱华/编辑:王宏/责任人:余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