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筹划者如何在不违背税法规定和税收立法宗旨的情况下,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合理地节约税收支出、降低税负,进而做出对企业最有利的决策?
企业采购时需要考虑进项税能否抵扣、抵扣多少、哪种抵扣方式获取的收益会更大?如何利用增大“进项税额”或减少销项税额”等方式进行纳税筹划,达到节约税款、延迟纳税、以获取货币的时间价值?
1、购货对象不同选择下的纳税筹划:按照会计核算和经营规模不同,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货,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由税务机关代开的除外),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货,进项税额能抵扣。
案例一: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预计每年可实现不含税销售收入100万元,同时需要外购货物10吨。现有甲、乙两个企业提供货源,其中甲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17%,乙为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率3%),能够委托主管税局代开增值税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甲、乙两个企!提供的货物质量相同,不含税价格均为每吨1万元。从甲企业购进:应纳增值税额15.30万元(100x17%-10x1x17%);从乙企业购进:应纳增值税额16.70万元(100x17%-10x1x3%),由于采购对象不同,从而生产企业在抵税环节可节约增值税1.40万元(1670-15.30)。
2、购货运输方式不同选择下的纳税筹划:购进或销售货物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购进免税产品除外)。
案例二: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农产品时面临两种运输方式:声接由销货方运输和自行选择运输公司运输。若自行选择运输公司运输,则货物采购价格为100万元,运费10万元,若由销货方运输,则货物采购价格和运费合计110万元(收购单位向个人支付款项时开具在一张货物销售发票上),增值税税率13%,由销货方运输,企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为14.30万元(110x13%)。由运输公司运输,企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为13.70万元(100x13%+10x7%),某生产企业在抵税环节可少缴纳增值税0.60万元(14.30-13.70)。
如上所述案例所节约的增值税,在采购货物支付货款时会先前垫付出去,筹划者了以依据企业自身对资金时间价值的需求合理安排、充分利用确保企业资金良性循环。
供稿:吉 媛
审核:王 宏
编辑:曲 涛
责任人:余燕君